一、 |
每禮拜六晚上7:30~8:10先於「交誼廳」進行練詩前準備,並有樂理教唱指導。 |
二、 |
每禮拜六晚上
8:11~9:30移至「禮拜堂大廳」進行全體隊員詩歌練唱。其程序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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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|
祈禱或信仰分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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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|
隔日早上十點禮拜會眾應吟聖詩,各首全部至少練唱一次,並導正歌詞之讀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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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|
指揮帶領隊員練嗓及樂理重點指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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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|
練唱隔日早上十點禮拜聖歌隊獻詩歌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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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 |
練唱未來聖歌隊將獻詩歌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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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|
隊長工作報告、祈禱、頌榮後閉會。 |
三、 |
應會眾或隊員之邀請,為結婚式或告別式獻詩。 |
四、 |
應本教會以外組織團體之邀請,展開獻詩或觀摩演唱等的不定期活動。 |
五、 |
每年自11月份開始為聖誕節讚美禮拜與婦女團契、青年團契等展開一系列密集練詩活動。依慣例『彌賽亞』將為獻詩的主曲。 |
六、 |
藉結合與其他教會的聯誼觀摩,適時舉辦隊員親子交誼活動,以加強相互間的扶持與關懷。 |
七、 |
隊長得帶領委員依需求,展開隊員家庭的關懷與探望行動。 |
八、 |
每月份最後一星期之禮拜六晚上練詩後,於「交誼廳」舉行月例慶生會,提供隊員聯誼機會,並邀請隊員作信仰見證。 |
九、 |
每季最後月份,應召開委員會會議,以推展隊務。 |
十、 |
每年最後一季應適時召開『年會』,報告該年度隊務推展狀況,並尋求眾隊員對未來隊務興革之方針;並選舉下年度之隊長,新任隊長得自行聘召委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