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革 及 簡 介 |
青年團契(T.K.C.)
主後1887年8月長榮中學校長余繞理先生,提議本堂創設「壯丁會」,以關心青少年信仰生活 當時還是在亭仔腳拜堂做禮拜,同年本堂高長傳道師即創設「庇哩亞會」。取名庇哩亞會是為了勉勵青少年,學習庇哩亞人熱心研讀聖經,以每主日上午九點至十點聚會,採查經為聚會內容。此為本堂青、少年團契之濫觴。 延續至1930年,黃受惠先生與青年幹部計劃組織青年人,為教會服事。都意外促成台灣YMCA聯盟,但本會青年不變為教會服事之宗旨,取名太平境 ( 青年 ) 奉仕會。在教會的會議廳掛牌「青年會館」,自此本堂青年會定型,以年輕人充滿活潑朝氣的力量為教會服事。 初期青、少年聚集一起不分家,早期的庇哩亞會後來的青年奉仕會 ( 通稱青年會),皆以青少年為成員。青年團契、少年團契的稱呼,是隨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的青。少年章程而改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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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會時間:星期六 PM 08:10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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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會地點:宣道館4樓 | ||||||||||||
織 |
2010年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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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
年 團 契 章 程 |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:名稱-本團契稱為太平境馬雅各紀念教會青年團契,簡稱TKC。 第二條:宗旨-本團契為聯絡教會青年從事靈修、交誼、教育事工,並服事教會與社會。 第三條:機構-本團契隸屬於教會小會。 第四條:會址-本團契會址設於本教會會內。 第二章 組織
第三章 年會
第十四條:年會之召開須在籍會員扣除請假人員過半數始可成立,其在籍會員資格由委員會審核。年會決議時應出席會員投票過半數始可,同數時由會長決議。 第四章 經費
第五章 附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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